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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某油款纠纷案

分类:案例集锦    时间:(2014-12-17 13:45)    点击:212

  1、案情简介: 作者:淮安孙兵律师

  王某是一名为工地挖掘机加油的个体老板,常年奔波于市内周边各处的工地为挖机送油。做生意诚信为本,送油这么多年来,欠钱不付的倒也不多。但有一个挖掘机的老板的柴油款却总是拖延,起先还电话商量晚些时间付清,再后来,竟然对王某电话拒绝接听。王某与其当面讨要油款时,对方也是一拖再拖,实在无法拖延了就付丁点儿,数万元油款何时付清始终无法商量一致,最终导致双方水火不融,矛盾骤起。

  想到自己数万元油款是披星载月,顶风冒雨几个月辛苦送油得来的,现在没了着落,王某内心着急,更为自己错眼识人使自己在朋友圈没面子而恼怒。于是,找到律所,坚决要求起诉。

  2、承办经过与结果:

  代受委托后,孙兵律师认真审看了证据,发现证据材料十分薄弱。没有合作的合同,没有欠款金额的条据,没有对方的挖机编号,没有其他的证人,甚至于完整的加油数量和约定的单据也没有。有的只是小本上王某自己记的某几次的送油数量,在送油数量旁边也只有个挖机工作签名。但送的是什么油没有显示,价格没有显示,哪天送的没有显示,挖机工人名子签的太草也无法分辨。甚至于这个人现在还在不在对方老板处打工,去哪儿也不知情。

  俗话说,打官司就是打证据。面对如此残缺的证据情况,律师也十分头疼。得知被告人电话有时还可接通的情况下,提示王某必须电话取证。并且将电话取证的内容,层次详细告知。为了确保一次完成取证工作,又结合人的心理,对电话取证的日期,时间,场合、方式进行了详细辅导。

  最终,本案因通过电话录音补充证据,使本案有了起诉的本钱,法院得以调解形式终结此案,在法官及律师的协调下,原告与被告的关系也当庭得以修补,原告终于放下丢人的心理包袱,对案件结果十分满意。

  3、办案体会:

  对待夫妻间的诉讼或是生意人之间的诉讼,还是要强调以和为贵,尽量调解,以期使珍贵的情谊不因诉讼而破裂。

  在日常生活中,要注意证据的保全和取得,不然,很可能是哑巴吃黄莲,有苦说不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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