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手续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12-22 15:20) 点击:282 |
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手续 一、所需要的材料 (1)登记申请书 (2)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(3)抵押合同 (4)主债权合同 (5)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(6)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(7)其他必要资料 二、房屋抵押登记时限 国有土地范围内各类房屋抵押登记,自受理之日起于下列时限,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做出不予登记的决定: (一)单位产房屋他项权登记,7个工作日 (二)私产他项权登记,1个工作日(未联网3个工作日) (三)各类他项权登记大宗件:50件以下,3个工作日;51——100件,7个工作日;101——200件,15个工作日;201件以上,30个工作日。 三、房屋抵押登记收费依据和标准 收费依据: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发改价格(2008)924号文件;河北省物价局、河北省财政厅冀价经费(2008)72号文件。 收费标准: (一)住房抵押登记每件80元;非住房抵押登记每件550元。 (二)房屋权利人因丢失、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,只收取房屋他项权证书工本费10元。 经济适用住房抵押登记,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、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抵押权变更登记,按标准第一条规定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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